关税-新篇章:中美贸易战或将在G-20峰会迎来转机
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本周与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日本大阪举行的G-20峰会上会晤,这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此次,双方都表示愿意重启此前已经陷入僵局的谈判,以结束目前中美之间的贸易战。美国正在考虑推迟或降低拟议的涉及价值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的新关税,相关讨论结果仍然待定。
美国国内民众的支持态度发生动摇
预期将施加在中国进口商上的新关税措施已经引起了部分美国进口商的抵制。6月19日,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在一次政府贸易政策听证会上受到了一些来自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成员的尖锐质询。莱特希泽表示,美国政府当局如今正在为打破数十年来双方贸易的失衡局面下一盘“大棋”,因此在短期内受到的一些影响和牺牲是值得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则表示,如果新的关税措施将施加到中国进口商品上,则他们会同步采取一个排除程序——类似于此前公布的三份中国进口商品关税名录。
对于一些严重依赖从中国进口商品的美国企业而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该项措施似乎并不足够。6月14日,超过660家美国企业联名签署了一封致特朗普总统的公开信,要求特朗普为本次贸易战提供解决方案,并同时要求美国政府放弃此前对中国商品宣称将“采取额外关税”的威胁。该公开信警告说,新的关税措施将等同于对美国企业及其自身消费者征税。上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公共听证会中听取了数十名公共证人表达的他们对于新关税措施所持有的反对意见,尽管其中也有一些人持支持态度。
中美关系如何发展到今天这种境地?
美国总统特朗普自从2016年大选起,便一直表示其希望重新调整中美贸易关系,消除中美贸易之间的不平衡。美国政府当局表示,他们倾向于利用关税措施迫使美国与其几乎所有国家的贸易伙伴关系发生改变。在过去的一年里,该战略已演变为加征若干不同法案授权下的关税措施:
- 2018年1月,美国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的规定,对向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征收30%关税,虽然此项关税措施同等地施加到所有国家,但对于中国而言,作为太阳能电池制造领域的世界领先国家,其所遭受的影响远超过其他国家。
- 2018年3月,美国政府依据1962年《贸易拓展法》第232条的规定,对进口铝制品和钢铁分别地征收10%及25%的关税,该项措施同时适用于中国及世界其他地区。
- 中国通过对美国产品加征关税对此等钢铁和铝制品关税实施报复行动,其对美国商品征收的关税大致相当于受影响的中国商品价值总额(约为24亿美元)。
- 2018年7月,美国政府依据《贸易法》第301条的规定,对中国商品征收25%关税,以回应中国涉嫌的歧视性贸易行为,包括盗用美国知识产权及涉嫌扭曲市场行为。该项关税适用于价值大约34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
- 同月,中国政府通过向128种美国制造的商品征收25%的关税,对此前的美国关税措施进行报复,该报复措施对同等价值(340亿美元)的美国进口商品产生影响。
- 2018年8月,双方在从对方进口的商品上均施加了第二轮25%的关税征收措施,对双方各自价值约16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均产生了影响。
- 2018年9月,美国对价值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施加了10%左右的关税征收措施,同时威胁其将于2019年1月把关税税率调整至25%。
- 中国于2018年9月回应将对价值约60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关税。
- 2019年5月,双方谈判失败后,美国政府将对中国征收的10%的关税增长为25%,影响了总价值接近2000亿美金的中国商品。
- 五月,特朗普威胁,将再对价值3000亿美金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25%的关税,且这项措施将有效地对所有从中国进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25%的关税。
未来我们将何去何从?
本周美国总统特朗普与国家主席习近平之间的谈判不可能是终局性的,但是可以暂缓新关税措施的施行,双方均承诺将进行进一步的磋商。此外,即使双方达成了某项协议,特朗普也表示,美国对中国商品的某些关税可能仍然存在。
尽管本周双方的会晤可能会带来一定突破,但美国进口商们应当意识到,回到“采取关税措施时代”以前的状态已经是不可能了。美国公司应当清晰地评估其商业模式、评估当前关税措施对其底线带来的影响,并决定如何进行调整。一些美国企业已经开始考虑中国以外的其他供应链,而对于一些短期或长期内灵活性较差的企业,当前问题已成为如何在制造商、进口商以及消费者之间分配增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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